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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拆迁房分割
进户时,女方所得房屋与《安置协议》内的期房面积有误差时:
① 如误差在1平方米以内,拆迁部门的货币结算由女方承担
② 如误差大于1平米的,支付给男方的补偿款,则按照协议中2万/平方米,多退少补。
协议这样注明是否表述的明确了?可以减少纠纷了?
房屋入户调配单只注明我的名字,是否就意味着归属权是我的了?
发表时间:2014-10-10 21:28:29 发布人: 徐小姐
误差超过1平米,是全部支付补偿款呢,还是在超过1平方的部分才补偿?有歧义。
依照各方的约定确定房屋归属,而不是仅靠入户调配单。
回复时间:2014-10-11 13:18:52 回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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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拆迁房分割
根据动迁安置协议,我们拿到两套房子,协商其中一套100平米的归我,等我拿到房子的所有权,一次性支付对方44万,现在房子还在建造中。对方说给我房屋入户调配单后就注明我的名字,也就是确认房屋归属权给我了,到时候我可以自己去办证了。请问,1)这样是否能确认产证是我的,到时候办理就不用通过安置协议的签订人了(是我公公签署的),如果可以,现在在我们的离婚协议上要怎么书写呢?2)拿房时可能和协议分的房屋面积有不同,一般会如何处理?离婚协议如何注明才能避免以后产生纠纷呢?
发表时间:2014-10-09 21:05:15 发布人: 徐小姐
1、只能说可能性很大,但各个动迁基地有自己的操作方式,不同区的房产交易中心要求也不一样。
2、面积差自行协商。可以约定无论面积增减都自行承担,也可约定补差价。
回复时间:2014-10-10 08:23:36 回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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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款分配矛盾
私房动迁,产权人外婆(已故),在册户口外公,爸爸,女儿。母亲己故,外婆还有一女儿。动迁总价160万,经过调解分配如下,大姨11万,我和女儿36万,外公和我把妈妈的那份遗产11万全部给爸爸,叧外公再贴给爸爸3万,总有51万,外公62万。原本这样我和外公就不和爸爸多计较了,可选房时爸爸却又超出总额选了一套54万的房子,原本说好多退少补,可他不愿意拿出3万还给我。换置的是期房到2015年3月交房。对此我和外公是否可以推翻调解协议?爸爸的房子有我和外公的14万产权证上是否可以要求写上我的名字?爸爸既不还钱又不让写名字何时可以起诉?动迁协议生效后?还是房产证办出后?还是等待交房期间?
发表时间:2014-10-08 22:48:18 发布人: 龚月霞
调解协议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已经签署,不能推翻。因此也不能据此认为你父亲房子上有你们的14万,最多是超过的3万。一般也不会支持你们写上名字,而只是让你父亲给你们折价款。主张3万元的话随时可起诉,主张房屋产权上加名字,或者按市场价补偿的,需要等大产证办出。
回复时间:2014-10-09 11:36:23 回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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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居住人安置细节
谢谢张律师,我这里还有个疑问,当产权人对于拆迁是选房屋安置还是选货币补偿之间互相不一致时,怎么办,现在实际居住的产权人要求选择房屋安置,而不实际居住的产权人则要求动迁货币补偿,如果动迁补偿金额如经平分后不足替实际居住人购买房屋。大约实际居住在内的产权人只可分得35万左右,造成实际居住的产权人无法购买房屋,是不是不居住在里面的产权人要给他一笔居住权的补偿款吗,若他不接受这笔补偿款,坚持要房屋安置,但他实际的份额又无法买房,那实际居住的产权人如何得到安置谢谢
发表时间:2014-10-08 19:18:33 发布人: 李明敏
产权人需协商一致才能签订协议,协商不一致导致协议不能签订的,最后可能裁决。
至于其他问题属于家庭分配后的执行问题,取得房屋的产权人需要补偿其他人款项,暂时不能执行的等待他有执行能力。如果全货币补偿,他的份额不足购买安置房屋,任何一方都没有这个义务为他解决。
回复时间:2014-10-09 11:33:19 回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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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居住人如何安置
我是普陀区一处私房动迁户,房产是爷爷留下的,该房产一共有继承人为4人,动迁组估价按三块砖补偿动迁费,第一块砖是评估价格。第二块是价格补贴和第三块是套型补贴。还有奖励补贴60万,拿实际居住人最多只能拿奖励补贴吗,套型与价格补贴能全拿吗。还有万一协商不成强拆的话如歌安置实际居住人,谢谢
发表时间:2014-10-01 17:25:32 发布人: 李明敏
私房的拆迁补偿款应归私房产权人所有.房屋实际居住人员应得到安置,通常是取得安置房屋的居住权,或者对其居住权给予货币补偿.
回复时间:2014-10-08 07:50:43 回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