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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底
请问下,在85年丈夫单位分到福利分房,总面积30平方。但房产证上没有我和女儿的名字,那我和女儿2个人是否能在户口所在地的动迁房里算拖底?
发表时间:2017-06-29 13:38:19 发布人: Lucky
你丈夫名下的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根据人均面积,你和你丈夫都不符合居住困难户,不能托底,但你女儿可以。当然这是我个人判断,最终以房管局认定为准。
回复时间:2017-07-03 11:17:59 回复人: 张峥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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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分户和宅基地问题
我本农村户籍。88年考上大学后,户口转到学校。大学毕业后,回家乡农村任教,户口挂在单位集体户口。92年我家获得农村宅基地一块,到95年住房建成,宅基地证上只有我父亲一人名字。95年我在该房结婚。98年父亲过世,我一家三口和母亲一直居住在此至今。2000年左右我的户口从单位集体户口退出(当时统一规定),和妻儿领了一个散居户。2004年我把一家三口户口转到现住房,派出所只允许我通过投亲的方式转到我母亲为户主的户口本下。现在想问:1、我们一家三口都是非农业户口,如果和母亲分户,如何操作?2、我父已过世二十多年,能否把宅基地证的名字变更为我?
发表时间:2017-05-17 09:33:23 发布人: 陈晓
1、分户的政策由派出所掌握,可以直接咨询当地派出所。
2、一般不予变更。你们可以通过继承确认房屋权利。
回复时间:2017-05-26 12:05:38 回复人: 张峥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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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拆迁带来的问题
解放前陈某林在上海组建家庭。解放后,为响应国家号召,陈某林将妻和子户口转回农村老家,自己在餐饮店工作,并承租一阁楼居住。1979年陈某林过世,其幼女陈某英获顶替机会,阁楼承租人变更为陈某英。陈某英婚后,除阁楼外,房管部门考虑其实际情况,为其增配一9平米公租房。三年前,陈某英所在的街道动迁,陈某英及其子获得2套房和拆迁款等补偿。现在请问,陈某英在农村的兄姐是否在其中有相关权益?
发表时间:2017-05-17 08:35:54 发布人: 陈晓
因为是公租房,只有户籍在内的人员才可能享有权利。因此农村的兄姐没有权利。陈某林的居住权在他过世后就消失,不存在遗产继承的问题。
回复时间:2017-05-26 12:06:49 回复人: 张峥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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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63街坊旧区改造
请问虹口63街坊旧区改造信息,大概二征会在啥时出来?能否提供一些具体相关信息。
发表时间:2017-04-19 10:29:34 发布人: 赵莉萍
我们和你一样在关注。具体进展还要看居民意愿。
回复时间:2017-04-20 21:04:13 回复人: 张峥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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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房买卖纠纷
2014年在上海购买一套动迁房,房款已付95%,剩下尾款根据合同在过户后才付清,房子2017年2月24号可过户,现原房主要求加价,否则以产权人唯一住房受国家保护为由拒绝过户,并要求解除合同。该情况下该如何办。之前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发表时间:2017-02-13 10:41:02 发布人: 徐桢
唯一住房绝对不是买卖合同不予履行的合法理由,卖方的说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买卖合同有效。如果对方实在坚持加价,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强制过户,会得到法院支持。
回复时间:2017-02-16 12:37:57 回复人: 张峥嵘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