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104街坊(东侧)产权调换房屋选购办法
一、购买产权调换房屋的基本规定
(一)实行“先签约、先选择、先购买”,购完为止。
(二)原则上实行一证一套。
(三)购买产权调换房屋总价原则上不得超过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款(含居住困难户的保障补贴)。
二、用于产权调换的房源
(一)本地块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见下表:
房屋所在地区 | 房屋单价(元/㎡) | |
就近地段房源 | 本区彩虹湾(暂名) | 23,000 |
大基地房源 | 嘉定城北基地 | 10,500 |
松江泗泾南拓展基地 | 12,000 | |
浦东惠南民乐基地 | 11,000 | |
青浦华新基地 | 12,000 | |
青浦新城一站基地 | 11,500 | |
松江佘山北基地 | 12,000 |
(二)购房补贴
1、大基地一套房购房补贴
仅购买一套产权调换房屋,且为嘉定城北基地、松江泗泾南拓展基地、浦东惠南民乐基地、青浦华新基地、青浦新城一站基地或松江佘山北基地房源的,享受大基地一套房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
(1)产权调换房屋的房型为一室的,补贴130,000元/证;
(2)产权调换房屋的房型为两室的,补贴130,000元/证;
(3)产权调换房屋的房型为三室的,补贴80,000元/证。
2、房价补贴
购买以下大基地房源的,在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款(含居住困难户的保障补贴)的限额内享受房价补贴:
(1)嘉定城北基地,房价补贴1,000元/㎡。
(2)松江泗泾南拓展基地,房价补贴2,100元/㎡。
(3)浦东惠南民乐基地,房价补贴1,100元/㎡。
(4)青浦华新基地,房价补贴2,300元/㎡。
(5)青浦新城一站基地,房价补贴2,000元/㎡。
(6)松江佘山北基地,房价补贴2,100元/㎡。
3、购房剩余补贴
被征收居住房屋的评估价格用于购买产权调换房屋有剩余的,按以下公式计算享受购房剩余补贴:
购房剩余补贴=(被征收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购买产权调换房屋总价÷被征收居住房屋评估单价或评估均价)×10,000元/㎡。
说明:
1、购买本区彩虹湾(暂名)房源的,不享受大基地一套房购房补贴和房价补贴。
2、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或司法强制执行的,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不再享受大基地一套房购房补贴、房价补贴和购房剩余补贴。
(三)特别规定
1、每证只能选购一套本区彩虹湾(暂名)房源,选完为止。
2、享受居住困难户保障补贴的被征收户、公有房屋承租户原则上不能选购本区彩虹湾(暂名)房源。
(四)其他说明
1、以上产权调换房屋的房屋单价均为房屋建筑面积均价,每套房屋的地址、建筑面积和价格等具体信息见本地块房源公示栏。
2、购买的产权调换房屋总价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款(含居住困难户保障补贴)之间的差价由征收双方按实结算。
3、房价补贴的计算以签约时的建筑面积为准,实测面积有变化的不重新计算房价补贴。
4、办理产权调换房屋进户、房地产权证需缴纳的契税、维修资金、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购房人按相关规定支付。
5、签约期后,本地块未被使用的房源由区政府统一调配。
三、申请购买两套及以上产权调换房屋的条件
(一)属于居住困难户的被征收户、公有房屋承租户。
(二)有2个非直系关系自然家庭或3个直系关系自然家庭组成的被征收户、公有房屋承租户,实际居住且他处无房的,可增加购买一套,依此类推。
(三)其他特殊情况经购房人申请由居民评议监督小组批准。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
二Ο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