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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协助阜外医院办事员将原本给拆迁户准备的周转房高价倒卖的房产中介员工任蕊(右一),被北京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而牵线搭桥介绍二人认识的中间人田某(左一)也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中介员工协助阜外医院办事员将原本给拆迁户准备的周转房高价倒卖,昨日上午被北京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而牵线搭桥介绍二人认识的中间人也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私售单位房 获利三人分
2008年4月,阜外医院“为强力推进拆迁工作,院办公会同意购置拆迁周转房”,当时共计购得了60套房产,即朝阳区双桥路西里6号的1号楼整栋楼,购入价每平方米6660元。结果大部分房子被阜外医院办事员许根乐在一年半内擅自加价销售,目前许根乐因其非法获利1000余万被判处无期徒刑(本报6月3日曾报道)。
在许根乐一案中,因阜外医院不具备销售二手房的资质,于是他通过发小田某认识了当时在21世纪地产加盟店任职的房产中介任蕊。
任蕊供述,2009年经田某介绍认识了许根乐,得知许根乐负责销售阜外医院在双桥路西里的房屋,2010年1月田某给任蕊打电话,交代其将上述房屋以每平方米1100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后,按每平方米7680元的价格将售房款汇入阜外医院的账户,“加价部分三人均分。”
踢开中间人直接合作
由于明知阜外医院是国有事业单位,售房款应属于国家,“我们卖房时还特别小心,不卖给从阜外医院附近迁过来的人,更不能卖给阜外医院的人。”任蕊称。2010年3月,任蕊卖出第一套房时,除去汇到阜外医院账户上的钱款,还剩30万元的差价款,扣除税费、评估费、中介费后约剩22万余元。留下5万元后,任蕊给田某5.5万元,剩余的12万元给了许根乐。
在后来的卖房过程中,因田某不起什么作用,许根乐和任蕊没多久就把田某踢开了直接联系,也不再给田某分钱。
期间,任蕊按许根乐指示,用售房差价款为许根乐购买了崇文门外大街一处公寓,双桥路西里的一处顶层复式楼。
法院认为,被告人任蕊、田某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但二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均系自首,故可依法对二人减轻处罚,并对田某适用缓刑。
被告人母亲求法官“通融”
昨日上午一中院宣判现场,由于田某此前未被羁押,因此一早就身穿便服自行来到法院,在适用缓刑后其签署完判决后自行离开,未接受媒体的采访。
而任蕊的母亲在旁听席上却哭了起来,称任蕊还有个未成年的孩子需要抚养,继续恳求法官“通融一下,手下留情”,任蕊本人被带离法庭时面无表情,嘱咐父母道“没事,放心吧”,宣判后其明确向法庭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