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钱结婚前和母亲一起买了套房产,登记在母亲和小钱名下,由母亲出首付,小钱还贷款。婚后这套房屋就由父母亲居住,小钱和妻子另外购置了一套房产。每月有两套房屋需要还贷,经济压力很大,正好妻子又怀孕了,为了给即将出生的宝宝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小钱和父母商量把母亲居住的房屋出售,换一套小一点的居住,多出的钱款可以把两套房屋的贷款都还清。父母觉得小钱说得在理,就答应了。按照计划房屋很快出售了,但之后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新房子,小钱就把这笔售房款存到妻子名下的证券帐户准备打新股。结果新股没打到,这时母亲找到了合适的房子,因为是一次性付款,就和房东直接签了买卖合同,房产打算登记在父母和小钱名下,先付了10万定金,并约定十天后去过户。没想到到了过户当天,儿媳妇突然提出房产要登记在她一个人名下,不然她就不把自己帐户里保管的钱款转给房东。小钱父母心急如焚,如果过不了户,不仅要损失定金,还要承担合同里约定的20%的违约责任;而且儿媳快要生产了,就怕她动怒,对胎儿有影响。在此种紧急的关头,小钱父母只好暂时答应了儿媳的要求,考虑到孕妇可能脾气有些古怪,打算等孩子出生后,再和媳妇好好谈谈,改成他们的名字,应该能商量通。很快孩子出生了,这时小钱父母开始和儿媳谈房产的事情。然而小钱妻子还是一意孤行,认为自己长期参与两套房产的还贷,生活清贫,没有过上好日子,她不愿意做出让步,不仅不同意把房产变更为公婆的名字,甚至也不同意将公婆名字加上。
而小钱父母眼看着自己一辈子的积蓄现在是什么也没有了,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经考虑再三,终于决定对儿子和儿媳提起确权诉讼,要求确认此房屋产权归自己所有,并且提供了所有的出资凭证。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考虑到原被告是父母子女这样亲密的家庭关系,为了维护家庭的和睦,为了给家中的新成员小宝宝一个完整的家庭,各方都做了很多工作,原告也做了很大让步,最终本案以调解结案。经原被告协商,房产最终变更至母亲、小钱、小钱妻子和新生宝宝名下。
儿媳独占房产 婆婆起诉确权-上海房产律师
2011/01/15 张峥嵘律师 原创